布展时间:2008年5月17日-19日 Date:May 17-19,2008 展出时间:2008年5月20日-22日 Date:May 20-22,2007 撤展时间:2008年5月22日15:00始
展出地点: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(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 2345号) 主办单位: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海外合作:德国中央焙烤协会 海外组展:德国国际交易会及展览会有限公司(IMAG) 德国手工业展览会有限公司 (GHM)
特别协办:全国饼店委员会 特别协办:全国糕点专业委员会 全国焙烤原辅料与设备经销商委员会
电话:010-63430880 63430990 传真:010-63430660 E-mail:chinabakery@126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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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展位费用及展位设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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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位形式 |
展位费用 |
展 位 内 设 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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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平方米 标准展位 |
6800元 |
三围板、地毯、一张咨询台、二把椅子、二只射灯、一个 220V电源插座、参展单位中英文楣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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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平方米 标准展位 |
13600元 |
三围板、地毯、一张咨询台、一张圆桌或方桌、四把椅子、四只射灯、一个 220V电源插座、参展单位中英文楣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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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 地 |
680元/M² |
36 M 2 起租,仅提供相应面积之地面,无任何设施,若需另租。展位内用电费用由参展商按实际用电量另付,进馆前需交纳施工管理费、电箱费、电费等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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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两面开口展位费加收500元 , 三面开口展位加收800元; 2、展览办公室根据展位参展情况,有修改、调整展位图的权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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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展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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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凡从事食品、糕点(月饼)、面包、蛋糕、饼干、餐饮用原辅材料及装饰品 ·油脂、植脂奶油、面粉、酵母等原材料 ·焙烤设备及器具、手艺焙烤配备及器具、焙烤产品与制成品 ·食品馅料炒锅、夹层锅;(馅料)自动计量包装机械 ·饼干生产设备、原辅料及包装等 ·月饼包装、馅料、模具及生产设备 ·展示柜、储藏与冷藏柜、店面装饰 ·食品添加剂、改良剂、保鲜剂及食品配料 ·食品代加工(OEM) ·肉松、仿真食品 ·食品(月饼、饼干、冷食、面食、巧克力等)包装机械 ·饼房、厨房、西餐厅生产设备、原辅料及用品等 ·巧克力制品,冰淇淋、巧克力生产设备及原辅料 ·咖啡、咖啡制品、咖啡机、咖啡加工设备 ·金属探测设备
·焙烤技术、书刊、培训机构与其相关的食品设备、器具、工具等 (以上仅为重点部分,供参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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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展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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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展位内出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展商申请的参展的名称一致; • 展位内展品必须与焙烤行业有关、相配套,谢绝非相关专业展品参展。若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,清除展馆,其参展费用不予退回; • 参展商的的展品及宣传品必须尊重知识产权,不得展出仿冒产品和非允许使用的产品名称。禁止展出无证产品; • 为确保展览会水平和现场良好秩序,展位不得转租、转借、转让;不准在公共区域散发宣传资料。标准展位的楣板不得擅自更改、变动;不准擅自接照明灯具、违规接电; • 参展单位入违反上述规定,主办单位将按如下规定处理: 违反展览会规定的单位,将被取消参展资格,展位费用不予退回,停止展期该展位的电力供应,展出的产品、宣传品等均撤离展览会现场; • 展览会办公室根据展位参展情况,有修改、调整展位图的权利; 7、已参展若退展,必须书面通知展览办公室,并得到展览办公室的同意。如在开展前6个月(不含180天)前退展可获得已交费用的100%退款;如在开展前120天前—180天内退展,可获得已交费用的50%退款;如在开展前90天前-120天内退展,可获得已交费用的30%退款;开展前90天内退展,不再向参展单位退款。退展时间以展览办公室收到书面通知日期为准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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